close

  ■錢晶晶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刑,併在父親公司擔保下與受害方簽下刑事和解及賠償協議
  ■肇事方兩次承諾又兩次食言,仍欠受害家庭數十萬元賠款
  □晨報記者 王亦菲
  李東華 葉松麗實習生 榮思嘉
  一樁4年前的交通事故最近重回公眾視野:2011年4月8日,浙江溫州人錢晶晶在滬駕車致一對情侶一死一重傷,事後錢因交通肇事罪判刑1年3個月,緩刑1年3個月。與此同時,錢晶晶在其父親公司的擔保下,與受害人家屬簽訂刑事和解及賠償協議,自願賠付185萬。然而,刑事判決過去了3年多,錢晶晶當初答應的賠償至今尚有80餘萬沒有支付。欠下賠償而玩起失蹤,錢晶晶的行為引起了網友的不滿,甚至開始有人在網上對其進行“人肉搜索”。
  事件的真實情況是什麼?錢晶晶是否真的已人間蒸發?賠償事宜目前到底是何狀態?帶著疑問,昨天,晨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核實。
  2011年4月,事故:涉及3個案件害了3個家庭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了長寧法院,見到了負責錢晶晶案件的執行局執行長林法官。“一個意外事故,涉及3個案件,同時也毀了3個家庭。”林法官感慨地說。隨後,林法官向記者提供了涉及錢晶晶案件的材料。
  2011年4月8日,來自溫州蒼南縣的錢晶晶,駕駛著一輛黑色本田小客車,在滬青平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因突然變道,與正在正常行駛的何先生與未婚妻李小姐的轎車發生碰撞。事故導致何先生傷重不治,未婚妻則身受重傷。
  事故認定錢晶晶負全責,事後檢方以交通肇事罪對錢晶晶進行了起訴。案件受理期間,在檢方的主持下,錢晶晶與事故中的何家及李家達成了賠償調解,她自願支付人民幣185萬元,作為對傷亡家屬的賠償。錢晶晶的父親還以自己公司溫州玉鹿投資有限公司的名義為女兒作了擔保,這取得了何李兩家的諒解。
  長寧法院最終判處錢晶晶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1年3個月。
  2012年底,拖欠:受害者起訴法院強制執行
  判決生效後,錢晶晶也被當庭釋放。雖然案後錢的父親曾多次進行賠償還款,但離當初簽定的刑事和解協議相差過大,直至2012年底,何家還有近70萬元的賠償款沒有到位,李家也有幾十萬賠償沒到位。
  在感覺到對方的不真誠後,何家開始民事起訴錢晶晶及當初擔保的以錢晶晶父親錢家領為法人代表的溫州大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為溫州玉鹿投資有限公司)。何家最終贏得了官司,並於2013年2月要求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昨天,林法官向記者介紹,在進入執行階段後,法院進行了調查,當時就已無法聯繫到錢晶晶,其戶籍及擔保公司均在溫州蒼南縣,所以當時長寧法院就將該案移交給了蒼南縣法院代為執行。“但得到的回應是,錢晶晶找不到人,而大通公司也僅是一個空殼,無法執行。不過對方法院沒有正式回函。”林法官說。
  2013年底,李家也向長寧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並於2014年2月要求強制執行。
  2014年3月,拘留:再次達成和解隨後仍未兌現
  據林法官介紹,當兩家均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後,因為涉案金案也較大,法院對案件很重視。除了與蒼南縣法院保持著聯繫外,長寧法院也在多方查找錢晶晶的情況,但錢晶晶一直無法聯繫。在2014年3月,法院執行庭通過何、李兩家提供的線索,終於聯繫並找到了錢晶晶的父親,並對其進行了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其實並非目的,核心是想讓賠償款早日到位。”林法官介紹說,當時錢晶晶及提供擔保的大通公司已上了全國法院的失信黑名單,因為其父親是大通公司的法人代表,所以也受到了影響,其父親的生意也不好做。
  在錢父被拘留期間,三個家庭再次達成了和解,並簽訂了一份新的還款計劃。記者註意到,這份還款協議的主要內容是:2014年5月底前支付40萬,7月底前再付40萬,9月底前全部還清欠款。因為達成了諒解,錢父在4月4日那天,提前結束拘留。
  “錢晶晶當時也是現身了的,但她個人基本沒有償還能力,一直以來全是她的父親在一點點地償還兩家的賠償款。”林法官介紹,雖然之後錢父還是沒能按照新的協議支付完賠償款,但在2014年九十月間,至少又支付了15萬元的賠償款,何家拿了9萬元。
  現狀:錢晶晶失聯錢父仍能聯繫上
  在林法官提供的材料當中,記者註意到了一封手寫的道歉信,書寫人就是錢晶晶本人,時間是其父親被司法拘留期間的2014年3月27日。錢晶晶在信中表示:由於我目前處於待業狀態,也剛剛生完小孩,名下也沒有財產,實在無力馬上支付(賠償款)……由於我的法律意識淡薄,前段時間回溫(溫州)後換了手機號,未能及時與法院聯繫,溝通不暢,我感到很抱歉,以後我一定積極配合法院……目前我父親的生意失敗,也沒有人願意再借錢給我們了,儘管是這種情況,我也會想盡方法解決賠償款。
  道歉信中錢晶晶表現出了會積極還款的願望,那目前的真實情況又是如何?現在法院能聯繫得到錢晶晶與其父親嗎?
  對記者問題,林法官直言,現在錢晶晶再次失去了聯繫,但其父親還是能聯繫得上。“錢父的最後一次付款是在去年的10月,最近他也曾表示已近年底,希望能寬鬆點。因為其也受到失信黑名單的影響,生意確實沒有以前好做。”林法官說,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最主要的目的是能讓賠償款儘快到位,期間何家及李家人也曾多次與法院進行過溝通,甚至提出了放寬對錢父的制約,能讓其生意快點恢復,從而可以儘快還款,“其實三家都是希望‘放水養魚’,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如果賠償款遲遲不能歸還,錢父或錢晶晶是否會構成拒執罪?對此林法官解釋稱,目前的情況來看,錢晶晶還沒達到拒執罪的情況。“錢晶晶是有做錯的地方,她儘管沒有能力償還,但至少應該出來正面對待,這是對死者和傷者的尊重。”
  在採訪最後,林法官表示,法院近期將會安排人員前往蒼南縣再次進行瞭解調查,爭取能早日找到錢晶晶,爭取早日追到賠償款。同時,長寧法院表示,如果市民有錢晶晶的藏身線索,以及錢家的財產線索,歡迎向上海市法院訴訟平臺熱線12368提供,也可直接與長寧法院聯繫。
  [對話死者家屬]
  對方沒有誠信太令人傷心
  昨天晚上,記者輾轉聯繫上了車禍中身亡的小何的父親。儘管事情已經過去近4年,談及此事何先生依然情緒激動。“這件事一直沒有了斷,每次提到就戳我心,讓我們日子怎麼過?”
  談好了又說沒錢 錢家毫無誠意
  何先生清楚記得悲劇發生以來的每一個細節。“事故是2011年4月8日發生的,當天我們接到消息後,我和我愛人整個人都癱在地上。”事發後,何先生夫妻一直沉浸在悲痛中,根本無暇與錢家談及賠償問題。“當時一心一意就是要對方為此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該坐牢坐牢,根本不需要他們的錢。”
  此後的很長時間,事故的後續事宜都是由何太太的哥哥代為出面處理的。“後來檢察院、公訴科很多人都來開導我們。他們說,事情都已經這樣了,人死不能復生,讓我們節哀,也要考慮到以後現實生活問題,賠償問題還是要談的。”何先生也認可了這番勸說,讓代理律師與錢家進行了談話。“當時多方協調下來,最終定下來是150萬元賠償款。錢家人還說,以後會去我兒子墳上道歉、祭拜的。”
  沒想到,給付時,錢家的一句話讓何先生火冒三丈。“談好了又說沒錢,付不出。我當時就火了,他們根本毫無誠意。”何先生說,事故發生後,錢家從未有人上門道歉,也從未有人去自己兒子的墓地上祭拜過。
  當時,錢家表示無力一次性支付150萬元,要分三次給付。“2011年12月份給了60萬元,當時我給兒子買墓地花了70多萬。”2012年2月,春節後錢家支付了第二筆20萬元。“這些錢都是直接通過銀行轉賬的,期間我是沒有和錢家人有過任何電話聯繫的。”
  賠款未到位 錢家玩失蹤
  到了2012年6月,原定第三筆錢款交付日期,錢卻遲遲沒有到賬。“當時我整個人還沒緩過來,也沒去關心過錢到底打過來沒。我想,他們這點良心是有的。”就這樣,一直拖到了9月份,在一次和檢察院工作人員的聊天中,何先生透露出對方剩餘70萬元賠償款尚未到位的信息。“當時檢察院的人也很驚訝,他們都以為錢已經到位了。”
  因為並無錢家人的聯繫方式,何先生通過檢察院聯繫對方,卻被告知對方電話已經停機。賠償款未到位,對方卻失蹤了。“我這裡也就算了,親家(車禍中重傷的女子父親)他們還等著錢看病,(錢晶晶)這家人太過分。”
  2013年春節後,何先生向長寧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很快,法院判決,錢家需在3日內將剩餘的賠償款支付完畢。然而,錢晶晶和他的父親乃至他們在上海的公司都悄然關門、消失。
  蹲點3月找到肇事者父親
  “我們毫無辦法,根本找不到人,只能去蹲點。”何先生讓律師前往溫州調查錢家在當地的資產,並將調查資料交給了長寧法院。“錢父有房子、車子、公司,所有資料都交給了法院。”
  隨後,他又找到了錢家領已經關門的公司,從離職的員工口中得到了錢家領的大概信息:家住錦江樂園附近。“這是我知道的唯一信息,錦江樂園附近小區多得數不清,我只能逐一小區找。”三個月,何先生找遍了錦江樂園附近每個居民區和車庫,終於在某小區內找到了肇事車輛。“看到車子,我就知道,找到了!”何先生說,他記得當時是2014年3月的一天晚上,他在原地蹲守了一夜,終於等來了錢家領。他立刻將錢家領的行蹤告訴了法院負責執行的工作人員,“就是那次,他們抓到了他,最後拘留了。”
  有近55萬元賠款至今尚未到位
  2014年3月25日,上海長寧法院執行局曾找到錢家領並當場對其實行司法拘留15天。從拘留所出來後,錢家領支付了10萬元。“我們兩家人一家5萬。”何先生說,當時錢家領承諾在2014年年底前將剩餘賠款結清。但他再一次食言了。“後來人又找不到了,去年11月底的時候通過法院給了5萬多元。”截至目前,何先生共收到錢家賠款95.3萬元,還剩餘54.7萬元。
  “我其實沒想過事情會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何先生說,他根本不在乎這筆賠款,支撐他的唯一信念不是錢,而是為了一口氣。“無論如何,我要給兩個孩子一個交代!這件事不了結,一輩子都在戳我的心!”
  何先生說,事情在網上傳播開來後,錢家領曾給他打過電話。“他問我,說好不上電視的,怎麼公佈了呢?”何先生一聽更加氣憤了,“這家人太不守信用了!因為上了‘黑名單’,不能坐飛機可能對他生意上造成了麻煩,他請我去法院撤銷黑名單才給我打的電話,根本毫無道歉和悔改的誠意。”  (原標題:溫州女子4年前在滬撞車致情侶一死一傷,承諾的賠償款沒付完就聯繫不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s76tsodh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